赤脚论坛 发表于 2013-8-30 02:59

关于论坛部分版主的任免及调动通知

      经过论坛最高管理委员会于昨日下午举行的会议决定,对论坛的部分版主做出了任免及调动,现将详情公布如下:
      对于长期疏于管理或者累计超过30天未予任何登陆管理的版主,依照《赤脚论坛版主管理规定》之相关条规,应当予以免职处理。论坛现视其为自动辞职处理。自公告日起,收回其管理权限,恢复普通会员身份。被变动的人员有:汉宜、超人不会飞。
      对于不尊重论坛决定,不注重论坛名誉,长期与论坛精神背道而驰,甚至做出有损论坛声誉行为的版主,依照《赤脚论坛版主管理规定》之相关条规,应该作出消号或免职或降级的处理。如果被免职的人员曾有过记功记录,可享受“赤脚嘉宾”身份。被变动的人员有:包黑炭。
      对于因工作和其他身体原因,暂时无法继续担任所管辖版块版主职务的版主,应当准许其暂时辞职,并赋予“赤脚嘉宾”身份,待能继续履行管理权限时,恢复其管理身份。被变动的人员有:若晴似雨。
      对于任职期间,未能体现出适合所管辖版块的管理能力的版主,或者应相应版块管理的需求,适合担任某版块管理的版主,应当予以调动。被变动的人员有:独孤小帅、青青沮畔草。
      对于拥有丰富管理经验,或者博学多才,深得网友喜爱,并对赤脚论坛做出巨大贡献的会员,可经过其本人同意,直接聘请为论坛正式版主。被变动的人员有:紫凝。
      具体变动详情:
      被免去管理权限的人员:汉宜、超人不会飞、包黑炭、若晴似雨
      赋予“赤脚嘉宾”身份的人员:包黑炭、若情似雨
      被调动的人员:独孤小帅由原先任职的《赤脚文学》版块调至《交友天地》版块任职
                        青青沮畔草由原先任职的《人在异乡》版块调至《都市情感》版块任职
      被聘用的人员:聘请紫凝为论坛版主,到《赤脚文学》版块任职

    对于以上决定存有异议的,可于7日内联系最高管理委员会的任一总版主或站长进行申诉。逾期视作认同以上决定,将永久生效。


赤脚论坛最高管理委员会
2013.08.30日

独孤小帅 发表于 2013-8-30 03:09

论坛发展越来越好........*jiay*

远安坤哥 发表于 2013-8-30 03:12

支持最高管理委员会的决定。
PS:青啊子早就该调起走哒,人都不在异乡哒,还冒起拽在窝里不走{:titter:}

恋上你的唇 发表于 2013-8-30 07:58

支持最高管理委员会的决定.同时也希望有我们团队的努力论坛越来越壮大{:guz:}

付二 发表于 2013-8-30 08:07

看了LZ的帖子,我只想说一句很好很强大!

紫凝 发表于 2013-8-30 08:23

荣幸加入,偶倍加努力!谢谢!

静夜听雨 发表于 2013-8-30 09:06

论坛做任何决定都是为了把论坛办的更好,希望大家能理解*xingh*

雪莲 发表于 2013-8-30 10:18

{:soso__10169062262133571330_1:}

笑笑 发表于 2013-8-30 10:38

望各位版主各尽其责,一起努力把论坛发展壮大。

龙头大哥 发表于 2013-8-30 17:52

永远支持赤脚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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