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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远安县委统一部署,经远安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授权,十四届县委第七轮巡察工作已正式启动。 一、巡察对象 旧县镇党委及所辖洪家村、董家村、安鹿村、旧县村、徐家庄村、北沟村、旧县社区等7个村、社区,洋坪镇党委及所辖双路村、蔡家湾村、九里岗村、南襄村、凤凰村、任家岗村、三板村、老君村、洋坪村、马渡河村、左家坪村、芭芒店村、余家畈村、洋坪社区等14个村、社区,县统计局、县普查中心、县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县委统战部,县工商联,县法院,县生态环境分局。其中,县法院和县生态环境分局为市县联动巡察对象。 二、巡察时间 2020年4月下旬启动,8月下旬完成驻点巡察。具体巡察时间以县委巡察组与被巡察单位对接后发布公告时间为准。县生态环境分局巡察时间为2020年4月下旬至2020年5月中旬。 三、巡察重点 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领导成员个人,根据需要,可向重点领域、重点岗位人员、一般干部、单位或部门二级单位进行延伸。 四、巡察内容 重点围绕“三个聚焦”(即: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的问题)等内容开展巡察。 五、巡察任务分工 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旧县镇党委及所辖部分村、社区,县委统战部,县工商联;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洋坪镇党委及所辖部分村、社区,县统计局、县普查中心、县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县委第三巡察组根据市县联动巡察安排,负责县生态环境分局巡察任务。 六、巡察监督 巡察期间,主要受理关于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问题,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作风问题的举报和反映。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按照巡察受理范围,向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鼓励实名举报。对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将按规定交由有关部门和被巡察单位处理。县委巡察组通过以下渠道受理信访反映,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县委第一巡察组: 手 机:15272151218 电子邮箱:15272151218@163.com 微信二维码: 
县委第二巡察组: 手 机:18271346038 电子邮箱:18271346038@163.com 微信二维码: 
县委第三巡察组: 手 机:18372981023 电子邮箱:yichangxuncha@163.com 县委巡察组接访地点:鸣凤镇解放路22号(老水电局办公楼一楼,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分别设有县委第一巡察组工作联系箱、县委第二巡察组工作联系箱、县委第三巡察组工作联系箱)
中共远安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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