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论坛第二长贴,顶顶更健康! |
楼主,不论什么情况你一定要hold住!hold住就是胜利! |
一如既往 发表于 2023-6-6 00:42 谢谢!一直在hold! |
简单杠杠 发表于 2023-2-12 23:35 我这个朋友想的比较全面,当有人给我说出这个情况的时候,我心里是有数的。 |
好久没顶了,沉的好深。 人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案发近两年,至今无着落。 曾寄希望法律,却是那么的虚无缥缈。法律面前真的人人平等吗? |
检察院听他“认为”墙体权属有争议,做出不起诉决定。我要求出示证据,检察院装聋作哑,只读不回。我看不明白。 犯罪嫌疑人既然说权属有争议,自己却又花大价钱把我损坏的墙体及装饰恢复。我又看不明白。 犯罪嫌疑人为了证明墙体有争议,以侵权为由把我们告到法院,开过一次庭后,他们又主动撤诉了。我还是看不明白。 故意毁坏有不动产权证的财物,犯罪现场被抓,犯罪人数、损坏金额达到刑事起诉标准,证据确凿、法律法规明确的刑事案件 ,检察院在办案中全程不与受害人接触、且多项程序违法的情况下,做出不起诉决定。现成的法律不用,逼受害人走上申诉上访的道路。我真的真的看不明白!!! |
事情这么久还未解决,我们表示坚决反对和强烈谴责,并保留采取更进一步措施的权利。 |
陽光在綫 发表于 2023-9-4 08:18 谢谢关注! 坚决反对和强烈谴责是必须的,但是采取更进一步措施很难了,别人是法律监督机关,监督法律的,还有谁能监督他们?现在的措施只有上访加举报了。 |
虽然犯罪分子的责任还没有被追究,帖子还是要顶一下,顶顶更健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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