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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案件”里的“大民生”,物业纠纷调解先行

发布者: 发布员 | 发布时间: 2024-5-17 19:47| 查看数: 1340| 评论数: 3|帖子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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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客户端讯(通讯员 李卫华)“法官,我不是不愿意交物业费,而是物业公司前期未安装空调外机水管,导致我的房屋被其他住户空调外机排水侵蚀,给我造成了损失,如果物业公司能够好好协商、适当考虑我的损失,我不仅愿意支付这次对方起诉的物业费,以后的物业费我也全部按时交纳。”当阳某业主表示。

“法官,这个案子已经调解了很多次,对方诉求实在难以满足,我们收取的物业费本来就很低,如果对方要求合理,我可以请示物业公司负责人。”当阳某物业服务人员无奈地说道。

虽然这已经不是法官第一次听到双方如此说道,但每一次法官都会耐心倾听并仔细解答问题。在庭审之前,法官再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归纳业主争议焦点,物业公司逐项答疑解惑。

原来,案涉业主因为空调外机排水导致房屋受损以及车辆停放在小区时被剐蹭等问题与物业沟通不畅后,自2015年6月起便不再缴纳物业费。但双方一直没有面对面沟通,难以协商一致。案件办理中,法官反复与双方沟通协调,以期双方能够换位思考,释明相关法律规定,提出替代解决方案,最终双方当事人在充分表达各自的诉求后,达成了一致方案。

最终,这两起长达9年未缴纳物业服务费的案件当庭调解成功并全部履行完毕。庭后,双方当事人均对法院工作表示了认可和感谢。

物业纠纷虽然标的额较小,但“小案件”里却有“大民生”,当事人对抗性强,时间跨度大,寻常生活里的小事却埋下了大矛盾,业主常以拒绝缴纳物业费表达不满情绪,并不能解决问题,最终双方对簿公堂。“裁判”并不是这类案件的最佳路径,要在“小案件”里向前延伸至矛盾的“大治理”,以全流程调解解“心结”,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

最新评论

忧伤的河水 发表于 2024-5-17 20:46
点赞!支持!
壮志未酬 发表于 2024-5-17 22:50
楼主太有心了,感谢分享!
隔岸观火 发表于 2024-5-19 11:08
关注赤脚论坛,知晓当阳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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