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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深圳5月27日电(胡谋 叶华) 6月6日起,深圳电动自行车将被禁止在大部分区域内行驶。7月1日起交警将对冲禁令的电动车处以200元罚款。这是市公安局和市交通运输委在昨日联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透露的信息。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决定从今年6月6日起至12月5日,全天24小时,在福田区、罗湖区、盐田区、南山区、宝安区内所有道路以及龙岗区的平湖、布吉、坂田、南湾、横岗、龙岗、龙城街道办辖区内道路,禁止电动自行车及其他安装有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上路行驶。 交警局表示,为让市民有一个缓冲时间,交警局设定6月6日至6月底为“禁电”的宣传引导期,公安机关对于违法违规上路的驾驶人侧重以教育、引导、宣传和劝阻为主。自7月份开始严格依法进行管理,违规者一律罚款200元,不交罚款者一律扣车。“禁电”持续至12月5日,此后,交警部门将根据第一期限行的情况、积极总结经验,听取市民意见,对限行措施进行调整完善。 市交警局指挥科科长夏旭坤介绍,近年来,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事故大幅上升。去年发生268宗“涉电”交通事故,占全市事故总数的15.66%,造成64人死亡,占死亡总人数的11.3%,233人受伤,占受伤总人数的12.3%,交通安全问题特别突出。 对于“禁电”的公共交通安排,交委负责人表示,“公交的大面积覆盖,将弥补‘禁电’后产生的运力空缺。”目前深圳市交委已经对公交线网进行了优化调整,共新增调整99条公交线路,为历年之最。据深圳市交委透露,截至今年4月底,深圳公交线路共772条,运营总里程约17419公里,车辆13110辆,车辆万人拥有率为15.5标台,全市公交线网密度为3.52公里/平方公里,原特区内公交站点500米覆盖率为99.8%(全覆盖),原特区外为81%,2010年日均公交客流量660万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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