赶紧注册,享受更多功能!查看帖内大图!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根据远安县人民政府网2022年6月27日发布的一则《远安县农业农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显示: 远安县本月查获了4起使用禁用渔具进行非法捕捞案。 1、2022年6月10日下午,当事人刘**骑行摩托车携带违禁渔网来到远安县旧县镇安鹿村何家塝桥附近水域捕鱼,被远安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通过视频监控发现并现场查获,当事人的行为属于使用禁用渔具进行非法捕捞。 2、2022年6月22日上午,当事人彭**骑行电动车携带违禁渔网来到远安县鸣凤镇安鹿桥附近水域捕鱼,被远安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通过视频监控发现并现场查获,当事人的行为属于使用禁用渔具进行非法捕捞。 3、2022年6月22日下午,当事人邓**开电动车携带违禁渔网来到远安县旧县镇何家浜桥附近水域捕鱼,被远安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通过视频监控发现并现场查获,当事人的行为属于使用禁用渔具进行非法捕捞。 4、2022年6月22日下午,当事人张**骑行电动车携带违禁渔网来到远安县鸣凤镇三桥附近水域捕鱼,被远安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通过视频监控发现并现场查获,当事人的行为属于使用禁用渔具进行非法捕捞。
远安县农业农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条第一款之规定,分别于2022年6月15日至6月22日内对以上4起违法行为的刘**、彭**、邓**、张**做出了以下处罚: 1.警告; 2.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小写:200.00元)
信息来源:远安县人民政府网
添加微信公众号ID:chijiobbs或微信扫描下面二维码,可及时曝料身边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