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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互动] 广州宝马男已经不属于交通肇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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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安仁 发表于 2023-1-12 11:02 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湖北省 移动/数据上网公共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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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1日17时25分,广州天河路体育东路口发生一辆宝马车逆行碰撞行人,目前造成5死13伤。广州交警迅速派员赶赴现场处置,并协助医务人员救治伤者。目前,涉事司机温某(男,22岁,广东揭阳人)已被警方控制,事故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该男子撞人后肇事逃逸,不管不顾,现场行人被撞的到处都是,不知道是吸毒了还是喝酒了。

律师表示该男子的行为已经不属于交通肇事了,而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即使是过失行为也属于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接下来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根据现场群众说该宝马车曾经停下,调转方向向一辆电动车撞过去,该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如果电动车主死亡,那就妥妥的死刑。

若属实,该男子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和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估计最少也得20年有期徒刑。

年纪轻轻的小伙子,前途一片光明,充满了无限的可能,是什么让他有如此极端的行为?做出如此疯狂的举动。


来源:今日头条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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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岸观火 发表于 2023-1-12 13:3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 移动
就是报复社会的,从动手那一刻就抱了必死之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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