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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远安广坪铁路施工现场周边的几点不文明行为

发布者: 湖北宜昌虎叔 | 发布时间: 2023-5-30 14:32| 查看数: 5072| 评论数: 44|帖子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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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午快11点钟的时候,我开车经过远安县广坪村老六组“邓可一”老屋的那个上坡时,一辆车牌号为“鄂E73817”的大货车正好对向停在从主公路分叉到支路的那个平坡中间。上去的这边只留了一车宽,并且那个车的驾驶室车门还开着。我本来正准备在那里加油冲坡,但是又不确定那个宽度和高度能否通过,于是只好减速往上开。当接近那个车之后,我按下窗户,准备叫一下那个司机。这时只见一个人从车右侧过来,走向那个车的驾驶室,于是我就跟他说,“哎,师傅,你把这个车这么停到,别人还过不过啊?万一一下撞哒,你那个车门还要不要地啊?”没想到他还不得了,说有事停一下能怎么滴?我说你要有事停车,你就靠右边停,停的时候把你的车门关到,不要影响到别人。他说哪个人没得点儿事啊,停一下子又能怎么滴,我说你再有事也不能影响别人啊。正在我们两个人争论不下的时候,旁边又过来几个车和几个人,估计是跟他一起在铁路工地上施工的司机和包工的。那几个人过来以后就对我一顿疯狂输出,我也不甘示弱,跟他们展开了“舌战”。我当时在车上准备下车,一个戴眼镜的还把我的车门推住,企图不让我下车。最后我强行推开车门下了车。下车之后跟他们理论时,他们还想跟我动手。我直接迎着那个喷得最凶的“眼镜”走上去,叫他动我一下试试。然而他却缩回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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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打击这些人违法停车和想拉帮结派欺负他人的嚣张行为,我选择了报警。警察来了之后,其中的一个警察估计跟那个“”眼镜”认识,正在那个警察跟那个“眼镜”勾肩搭背时,我打开了手机的录像。另外一个警察看见我在用手机录像,就跟我说,可以录像,但是不能掐头去尾、断章取义什么什么的。我说你放心,法律我懂。“《警察法》第44条规定,人民警察执行职务,必须自觉接受社会和公民的监督”。我现在录像,也正是为了监督你们。再说刚才要不是看见那个警察在跟那个“眼镜”勾肩搭背的话,我还没想录像。现在因为怀疑他们是熟人,所以要录像取证,防止你们徇私舞弊。于是那两个人赶紧分开,另外的一个警察在了解事情的原委后,首先就指出了那个违停司机的不对,并让他赶紧把车开走。之后又说因为双方在沟通的过程中都有互相辱骂的行为,所以都不对,要互相谅解。在听他说完之后,我就跟那个警察说,这些人在这里修铁路,是为了嫘祖镇和广坪村的发展,同样也是为了他们自己挣钞票。他们来这里搞建设,我们欢迎。但是既然来到了这个地方,就要遵纪守法,不要以为自己开的是大货车,想怎么开就怎么开,想怎么停就怎么停。也不要仗着自己人多,想“”码住”别人!如果他们今天碰到的是一个软弱的人,可能就算了,但是今天碰到了我,我就是“你软我就软,你硬我就越硬。”所以想靠拉帮结派欺负别人,在我身上你们绝对搞不成!那个警察也说,他们的行为警方会监控。现在是法治社会,不可能让他们乱来的。

之后因为没有多大事儿,大家就都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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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这个事情是没多大,但是我今天把它写出来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告诫这些没有法律意识的司机,任何地方都不是法外之地。你们来到广坪村修铁路、搞建设,广坪人民欢迎你们,嫘祖人民也欢迎你们。但是请你们能够保持良好的素质,认真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不管是在大路上还是在施工工地的一些小路上,都不要把这里当成你们自己家的练车场,想怎么开就怎么开,想怎么停就怎么停。这里是一个村,是原先荷花镇最大的一个村。这里的人很多,车也很多。不管是大路上还是小路上,随时都有很多人和车经过。因此你们不要把你们的一些土匪习气带进来。本来现在铁路施工现场附近的很多路都已经被你们这些大货车压的不像路样了,你们如果再这样随意行驶和停靠的话,万一出了什么安全事故,那可能就是几个家庭的不幸。你们也不要以为你们的大货车买了几百万的保险什么滴,真要出了什么事,我估计你们还得进去蹲一段时间。所以任何时候,安全才是最重要的!

希望铁路施工方和各级政府部门能够就此事引起一些重视!!!

最新评论

隔岸观火 发表于 2023-5-30 15:40
希望楼主反映的问题能得到妥善对待,能被铁路建设部门重视!

点评

我也希望他们能够重视,因为有些司机的素质真的太差了!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3-5-30 16:34
倒拐子 发表于 2023-5-30 16:25
俗话说强龙不压地头蛇,这些修铁路的有点嚣张了哈

点评

现在是法制社会,没有“强龙”,也不可能有“地头蛇”,唯一能够有的,就是“法律的武器”。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3-5-30 16:33
湖北宜昌虎叔 发表于 2023-5-30 16:33
倒拐子 发表于 2023-5-30 16:25
俗话说强龙不压地头蛇,这些修铁路的有点嚣张了哈

现在是法制社会,没有“强龙”,也不可能有“地头蛇”,唯一能够有的,就是“法律的武器”。
湖北宜昌虎叔 发表于 2023-5-30 16:34
隔岸观火 发表于 2023-5-30 15:40
希望楼主反映的问题能得到妥善对待,能被铁路建设部门重视!

我也希望他们能够重视,因为有些司机的素质真的太差了!
完美告白 发表于 2023-5-30 17:04
弱弱问句,这样发他们的正面照会不会侵犯肖像权啊?因为我一直想曝光一个人,但吃不准发出来犯不犯法,所以一直不敢发

点评

现在的这种行为就是用的民法典第1020条的最后一款:“为了维护公共的利益”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3-5-30 17:26
【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条 合理实施下列行为的,可以不经肖像权人同意: (一)为个人学习、艺术欣赏、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在必要范围内使用肖像权人已经公开的肖像; (二)为实施新闻报道,不可避免地制作、使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3-5-30 17:24
湖北宜昌虎叔 发表于 2023-5-30 17:24
完美告白 发表于 2023-5-30 17:04
弱弱问句,这样发他们的正面照会不会侵犯肖像权啊?因为我一直想曝光一个人,但吃不准发出来犯不犯法,所以 ...

【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条

合理实施下列行为的,可以不经肖像权人同意:

(一)为个人学习、艺术欣赏、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在必要范围内使用肖像权人已经公开的肖像;

(二)为实施新闻报道,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三)为依法履行职责,国家机关在必要范围内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四)为展示特定公共环境,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五)为维护公共利益或者肖像权人合法权益,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的其他行为。
壮志未酬 发表于 2023-5-30 17:25
希望所有人知道一个道理,与人方便自己方便

点评

但有些人就是“走别人的路,让别人无路可走”。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3-5-30 17:30
湖北宜昌虎叔 发表于 2023-5-30 17:26
完美告白 发表于 2023-5-30 17:04
弱弱问句,这样发他们的正面照会不会侵犯肖像权啊?因为我一直想曝光一个人,但吃不准发出来犯不犯法,所以 ...

现在的这种行为就是用的民法典第1020条的最后一款:“为了维护公共的利益”

点评

好的,谢谢普法!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3-5-30 17:40
点赞,支持你!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3-5-30 17:36
湖北宜昌虎叔 发表于 2023-5-30 17:30
壮志未酬 发表于 2023-5-30 17:25
希望所有人知道一个道理,与人方便自己方便

但有些人就是“走别人的路,让别人无路可走”。

点评

这些人迟早要吃亏的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3-5-31 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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