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发布者: 发布员 | 发布时间: 2024-4-25 19:25| 查看数: 1543| 评论数: 5|帖子模式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经依法查明,2024年3月28日15时左右,韩某某在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野外祭祀用火(燃烧纸钱),引燃张某某管理的山林“三元子屋后坐山”引发森林火灾,造成过火面积1.47亩,未造成林木损失。韩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其行为构成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
2024年4月25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远安县林业局决定对韩某某处以1500元的罚款。
详见:
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 鄂远 林罚决字[ 2024]第005号
信息来源:远安县人民政府网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认证|简介|联系我们|赤脚网 ( 鄂ICP备18015422号 )
GMT+8, 2024-12-13 22:47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