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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 发布员 | 发布时间: 2024-7-3 11:34| 查看数: 1723| 评论数: 3|帖子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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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场监管局查处2起餐饮服务经营者未落实防止食品浪费措施案
2024年1月15日,远安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我县某农家饭庄、某渔村农家饭庄等2家餐饮服务经营者均未落实“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或者由服务人员提示说明,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等防止食品浪费措施。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远安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分别责令2家当事人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信息转自:远安县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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