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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客户端讯(通讯员严克芳)“起初觉得自己是外地人,对案件办理心里没底,没想到远安县人民法院真能做到一视同仁,公正处理!”案件结束之后,四川某企业的代理律师感慨道。 该案件还要追溯到2023年底,四川某公司与宜昌某公司因合同纠纷诉至法院。被告四川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出于原告是远安本地企业的顾虑提出管辖权异议,试图将该案件移至他地办理,而导致该案件审理时间长达半年。在承办法官多方协调下,6月底该案作出判决。 但判决结束后,双方矛盾仍未完全化解,秉持着为优化营商环境保驾护航的考量,承办法官化身调解员,积极寻找双方利益平衡点,促双方企业和谈和解,最终在承办法官不懈努力下,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并在7月中旬达成了和解协议。协议签订后,被告承诺会按时偿还75万赔偿款,原告也承诺若赔偿款到位,将不再上诉。案结事了后,双方企业生产经营得到有效保障,企业也迅速恢复生产经营状态。 近年来,远安县人民法院在审判工作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群众“安心创业、放心投资、专心经营”保驾护航,积极为企业排忧解难,为优商暖企的靓丽“枫”景线建设提供司法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