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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晚报讯 通讯员杜立冬 今年,公安部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打击整治网络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专项行动。5月25日,宜昌市公安机关闻警而动,从一条简单的线索入手扩线经营,挖出一个专门从事网络贩卖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团伙。经初步查明,自2015年9月以来,当阳人余某多次在网上通过QQ联系购买公民个人信息,以每万条300至400元的价格购得9万余条,其上线为成都的涂某和杨某,两人2年多来在网上出售公民个人信息达1100万条以上,该团伙涉案资金超过300万元,目前该案在进一步侦办中。
个人信息悄然泄露
据介绍,近年来,实名制广泛实施,即在办理和进行某项业务时需要提供有效的能证明个人身份的证件或资料。实名制作为一种有效的管理手段,很大程度上带来了安全保障,但另一方面个人信息泄露也日益严重。
所谓个人信息,包括姓名、电话号码,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码等,个人信息泄露渠道主要有:1、利用互联网搜索引擎搜索个人信息,汇集成册,并按照一定的价格出售给需要购买的人;2、用发送垃圾电子邮件或者电话查询,以各种“诱饵”,诱使透露个人信息;3、旅馆住宿、保险公司投保、租赁公司、银行办卡、电信、移动、联通、房地产、邮政部门等需要身份证件实名登记的场所,获取和泄露个人信息;4、各打字店、复印店利用复印、打字之便,将个人信息资料存档留底,对外出售;5、借各种“问卷调查”之名,宣称群众只要在“调查问卷表”上填写详细联系方式、收入情况、信用卡情况等内容,以及简单的“勾挑式”调查,就能获得不等奖次的奖品,以此诱使群众填写个人信息;6、购物中的抽奖活动,通过在抽奖券的正副页上填写姓名、家庭住址、联系方式等方式,获取个人信息;7、购物时填写“售后服务单”,在购买电子产品、车辆等物品时,一些商家要求填写“售后服务单”,从而获取个人信息;8、利用办理存、取款业务时机,窥视并牢记他人密码和姓名;9、各种互联网站、手机应用APP采集的个人信息被网络黑客窃取或被内部员工倒卖。
建立健全监管机制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信息安全保障工作。2012年,市政府办下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非经营性上网场所落实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工作方案的通知》;2014年,市政法委综治办联合市公安局下发《关于将网络安全管理纳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年度考评工作的通知》;2015年,市公安局还按照公安部和省公安厅要求,推动成立了宜昌市网络与信息安全信息通报协调小组,在全市部署开展互联网网站清理和整治行动。同时,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在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居民小区、企事业单位等,采取贴标语、发传单、挂横幅、办讲座等多种形式,开展防电信网络诈骗宣传,取得一定成效。
电信行业拥有海量的个人信息,市经信委积极协调通信运营商加强用户信息安全保障,防止个人信息泄露,一是协调通信运营商加强对企业员工和相关代理机构的监管,对泄露个人信息的员工和机构进行严厉的问责追责,从源头上防止个人隐私被侵犯。二是协调通信运营商对市民加强信息安全宣传,增强虚假信息辨别能力,提高信息安全意识。
提升安全监管水平
2015年1月,公安部联合工信部、国家工商总局开展了为期一年的打击电话“黑卡”的专项行动。全市公安机关在专项行动中,共清理、上报关停涉嫌进行网络诈骗的电话号码3500余个。
公安机关调查发现,有的运营商预付费号码存在身份信息无法校验的情况,一些代理销售网点存在未配备二代身份证和“一证多卡”的情况。针对以上问题,全市公安机关积极采取措施:一是要求各电信运营商开展整改,按照公安部和工信部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实名登记率。二是开展“一证多号”专项整治,对未实名用户限制办理业务。三是对仍未配备二代身份证阅读器的销售点予以关停或取消代理权。四是禁止社会渠道代理商擅自发展下级代理或开设非法网店,一经发现,从重处罚并取消代理权。五是公安机关联合运营商对各营业网点开展抽查,对发现问题的销售点从重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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