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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见证增殖放流 2000尾鱼苗“安家”沮漳河
三峡日报讯(通讯员梁丰婷)近日,笔者从市检察院获悉,当阳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组与当阳市人民法院承办法官、当阳市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共同驱车至当阳市河溶大桥上游的禁渔区,对被告人庄某某增殖放流2000尾鱼苗进行现场监督。 被告人庄某某在当阳市河溶大桥上游600米处的禁渔区,驾驶渔船,使用电捕鱼器非法捕捞水产品。当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当阳市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判令庄某某在其电捕鱼水域放流幼苗2000尾,法院全部支持检察机关的诉讼请求。一审判决生效后,为做好案件判决执行,当阳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组与承办法官、农业执法人员商议,决定现场监督被告人庄某某进行增殖放流,以案普法,以案释法,提高沮漳河禁捕法律宣传力度。 据悉,沮漳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起于白石港,途经淯溪大桥至河溶大桥,该保护区内从2018年1月1日起全面禁止捕捞。 下一步,当阳市人民检察院将继续立足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加大对非法捕捞行为的打击力度,既要让涉案人承担刑事责任,也要承担恢复原状的民事责任,形成强大的震慑效应,为长江大保护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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