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脚论坛[原临沮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赤脚论坛[原临沮论坛] 门户 查看主题

远安国贸欺人太甚,霸占门头欲逼死小店业主

发布者: 简单杠杠 | 发布时间: 2021-10-26 17:49| 查看数: 281034| 评论数: 353|帖子模式

最新评论

隔岸观火 发表于 2022-3-15 23:49
你生怕一口气说完,搞得我睡了一觉醒来又跑来看
一如既往 发表于 2022-3-15 23:50
楼主,不论什么情况你一定要hold住!hold住就是胜利!
安行天下 发表于 2022-3-16 08:37
简单杠杠 发表于 2022-3-16 09:42
早上接了几个亲朋好友的电话,大意是要给个面子。

给个什么面子?别人犯罪的事都敢做,考虑过您的面子没有?找被害人要面子?是不是受害人有罪论?别人做了事儿,都不出头露脸谈道歉赔偿的事,您出来帮忙要个什么面子?我只知道从11月14日损毁开始,今天为止,没有完成之前定好的恢复验收交付的时间点,且多次推后,案子也还在侦查,没有给出时间点。
为这事,这几个月没有房租经营收入,现在面子多少钱一斤?抵得上5个月房租不?这店不是您砸的,您就少操这份心,冤有头债有主,该找谁找谁。别来说些没用的话和承诺。

简单杠杠 发表于 2022-3-16 10:05
今天连载继续。。。

上集说到到派出所报警,警方已受案,是受理,不是立案。

先普法

一、故意损坏他人财物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立案标准,相关司法解释作出了规定,被害人的财物被故意损毁的,可以向当地的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认为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就会立案进行侦查。

我法律外行人来看,第三条应该是符合刑事立案条件的,当场控制的不法分子不知道有没有三人,反正不低于2人,具体人数需通过当时出警的执法记录仪为准,但还有一个施工设备,其破坏力可不是二三人可及的。(有图为证) 微信图片_20220316100035.jpg 微信图片_202203161000351.jpg 微信图片_20220316100036.jpg 微信图片_202203161000361.jpg
微信图片_202203161000353.jpg


天王地虎 发表于 2022-3-16 10:27
说,你是不是碰到了黑涩会
简单杠杠 发表于 2022-3-16 10:33
当然人民警察做事必须严谨,要做财产鉴定,那就做呗。

11月23日给了鉴定结果,价格刚过刑事立案金额。其实我对鉴定结果是不满意的,我提出了以下几点:

一、认定项目漏项:
1、 吊顶损毁部分未认定;
2、吊顶内及墙体内预埋线路、开关插座损毁未认定;
3、部分开裂墙体未认定
4.砸坏地面瓷砖损失未认定(压在砖下);
5、维修工时费用未认定;
6、经营性店铺租金损失、经营损失未认定。
7、墙体、线路安全性检测费用
二、认定数量不完整
1、损毁墙体面积偏小
2、墙体装饰面板数量有误
三、认定单价偏低
单价太低
灯箱’装饰面板单价都有异议

后12月10日结出了回复,不予重新鉴定,且经营房租损失不在价值鉴定范围内。我想这里就不过多纠缠了,反正金额上了5千,这个案子性质定了就好。以后恢复的事也不是我的事,我也不要钱,能给我恢复好就行了,花5k能整好,是你本事,花几万去弄,我也不要你一分。
简单杠杠 发表于 2022-3-16 10:44
此时,镇领导就要找人给我们恢复,我说公安机关都没处理,现在恢复合不合适?他说同步进行,不影响。我不知道流程对不对,反正领导都出面帮忙操心了,那就恢复呗。

对于恢复,我提出几点要求,1、找有资质的施工单位,按标准施工,后期不能有安全隐患。2、施工前做好施工计划,包括施工内容、施工材料备料、施工工艺方法、施工工期结点及最后交付时间必需明确。3,施工完成后,多方共同见证,完成交付。

要求并不过份。
简单杠杠 发表于 2022-3-16 10:48
天王地虎 发表于 2022-3-16 10:27
说,你是不是碰到了黑涩会

这个词不能瞎用,我以前深有体会。

有人跟帖,就是我的动力,还有好多可以写的,吃饭去了。。。
小尼姑 发表于 2022-3-16 12:06
希望楼主反映的问题能早日得到解决!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简介|联系我们|赤脚网 ( 鄂ICP备18015422号-4 )

GMT+8, 2024-4-29 02:53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网站内容仅代表网友个人观点,非本站认同之观点!删帖请用删帖卡,或联系【 bbs@yalj.net 】我们会尽快处理。
声明:严禁任何人以任何形式在本站发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相抵触的言论!
技术管理:远安坤哥    主办单位:远安县临沮网信息管理中心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