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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袭来这项补贴别忘了领
三峡晚报讯(记者郑岚 通讯员陈曦)7月11日已正式入伏,宜昌市人社局提示,高温袭来,用人单位应该及时足额地支付高温津贴,否则属于欠薪。 什么是“高温津贴”?宜昌市高温补贴标准又是什么? 高温津贴是指用人单位为保障劳动者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身体健康,对劳动者高温作业及高温天气下作业额外的劳动消耗给予的补偿。2012年下发的《关于印发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的通知》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值得注意的是,并不是所有人都可以领取高温津贴。高温津贴的发放条件只取决于工作环境是否为室外、工作环境温度是多少,与白班和夜班没有关系。 宜昌市津贴发放时间为6、7、8、9四个月;发放标准为每人每天12元。它与防暑降温费不同,高温津贴是工资,且不包括在最低工资范畴内,是法定的劳动者特殊工作环境下工作,且由用人单位支付的强制性津贴。防暑降温费则是属于企业福利费的组成部分,是面向全体劳动者的企业福利。 用人单位应该及时足额地支付高温津贴,否则属于欠薪。高温津贴并不是可发可不发的“福利”,若用人单位没按规定发放高温津贴,属于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可依法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加付赔偿金。当用人单位不支付高温津贴时,除了申请仲裁外,劳动者还可以向企业工会或上级工会反映、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