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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客户端讯 (通讯员陈芳婷)近日,远安县出台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县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的通知》,文件除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贴息贴费做了进一步优化之外,更是首次建立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分担与补偿机制。 据悉,远安县人民政府设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资金(以下称“风险补偿资金”),共计120万元,其中县财政局风险补偿资金100万元,第三方知识产权服务机构风险补偿资金20万元,由政府机构、金融机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三方共同承担融资风险、担保公司或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代偿赔付后,银行仍有损失的,可以按剩余损失的50%申请风险补偿,由财政、合作银行、知识产权运营机构按照4:4:2承担风险损失。对同一企业给予风险补偿资金不超过 40万元。 此次机制的建立,将从制度上推动企业“敢质押”、银行“敢贷款”。下一步,远安县市场监管局将用活用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相关支持政策,深化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和政银企合作,扎实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活动,更好发挥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助企纾困的作用,助力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