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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客户端讯(通讯员张宏斌)近日,远安县召开了创建全省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先行区创建工作推进会,会上,县各成员单位汇报了前期创建情况,召集人提出了下一步工作要求,进一步明确了工作方向,形成工作合力。 据悉,远安在先行区创建中在全省首创了三大工作制度,该制度有效地推动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为先行区先行先试提供了新思路和新方向。一是首次提出并创建首席召集人制度。确定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首席召集人为县人民政府县长、召集人由分管县长担任、副召集人由市场监管局等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其他相关单位分管负责人担任。二是首次提出并创立成员单位分类管理制度。率先将26个政府组成部门、7个乡镇人民政府及6个具有管理社会公共事务职责的机关、事业单位纳入成员单位范围,按部门职责划分为核心成员单位、非核心成员单位管理。三是首次建立发文“二审”制度。与司法部门建立协作机制,将公平竞争审查作为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政策措施合法性审查的必要条件,凡提交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的,必须提交单位公平竞争审查自审情况;在正式发文前,联席会议办公室进行二次审查,出具审查结论后县政府再行文,有效避免自审不严的问题。截至目前,以专家会审和指定专人审查的方式,已审查文件3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