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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客户端讯(通讯员聂文龙)自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开展以来,远安县水利局按照省、市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的部署要求,认真履行水行政部门职责,强化与公、检、法、司等部门沟通协调,不断加大境内河道整治力度,严厉打击水事违法行为,共同守护河库安澜。 
一是建章立制,强化责任落实。联合公、检、法、司等部门印发了《远安县河库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目标任务、职责分工、重点任务、具体措施、工作要求等。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远安县河库安全保护执法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判讨论,推进专项执法行动有序开展。并按照省、市专项执法行动要求公布了举报电话,建立问题线索台账,认真排查上报问题线索4个,均依法及时督办整改到位。 
二是巡查河库,维护良好秩序。组织县河长办、水政监察大队、各级河长等对远安境内河库开展多频次巡查,截至目前共开展河库巡查4500余次,全力保障境内水环境秩序稳定有序。联合县自然资源、交通、农业农村等部门开展了代号“2023——联动1号”联合执法行动,对重点河流和河段、敏感水域进行了一次拉网式巡查,共计巡查14条河道16个集中点,河道管理秩序良好。 

三是联合执法,交流经验做法。为持续开展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落实水政监察协作机制,进一步加大漳河流域河湖安全保护工作,2023年8月和10月,分别应湖北省漳河工程管理局和襄阳市水政综合执法支队邀请,参加了两次专项执法行动和水政监察联席会议,配合完成了漳河水库联合巡库,巡查了水库源头治理情况,并在联席会议上做交流发言,积极为保障漳河水库清水永续建言献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