赶紧注册,享受更多功能!查看帖内大图!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
湖北日报客户端讯(通讯员侯惜蕊)2023年11月13日,远安县洋坪镇金竹园村村民通过洋坪司法所所长向远安县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反映,自己哥哥今年7月发生交通事故,受伤严重,辗转远安、宜昌两地医院治疗后刚刚出院,但肇事方至今未支付完全部医疗费用,想获得法律帮助。在与当事人家属核实情况后,考虑到当事人地处偏远,又无行动能力,中心工作人员决定联系律师,提供上门法律援助志愿服务。 14日下午,远安县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与湖北典沣律师事务所律师组成法律援助志愿服务队,翻山越岭30多公里,来到位于高山上的洋坪镇金竹园村。在村书记带领下,法援工作人员及志愿律师来到当事人家中。 现场,志愿律师耐心询问当事人事故发生情况,从法律角度帮当事人厘清案件事实,分析双方权责义务,并给出专业法律建议,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由于当事人刚刚出院,打算康养一段时间后再向县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向当事人解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规定,到时可向本中心申请法律援助,经审批符合条件,本中心可指派律师提供法律援助,无偿代理案件。 
“感谢国家法律援助制度,难为你们跑那么远来看我们,真是帮了我们家大忙!”当事人拉着志愿者的手激动地说。 今年以来,远安县法律援助中心组织志愿律师共开展上门法律援助志愿服务40余场,提供法律援助咨询服务40余人次,现场受理审批法律援助案件20件,参与基层人民调解8次,尽心尽力帮助群众化解法律纠纷,做到应援尽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