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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客户端讯(通讯员李开明、陈子华)“特警是公安局的一个门面,在警务活动中必须保持警容规范”11月30日,远安县公安局警纪督察小组来到特警大队,对特警队员的内务、警容风纪等开展现场督察。 
开展酒精度测试 为进一步规范民辅警警容风纪,强化队伍管理,狠抓日常作风养成,培育严整的警容警姿,树立人民警察良好形象,从11月27日起,远安县公安局邀请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和公安局督查大队联合组成督察小组,对公安局所辖单位和全体民辅警开展警纪冬季督察行动。 督察组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和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形式,重点督察单位内务、环境卫生、警容风纪和执行《六项规定》的情况。督察行动既包括白天执法办案、马路执勤的督察,也包括晚上在岗及其8小时以外工作、生活情况,督察形式灵活,内容包含全部警营活动。 11月29日,随着一声“集合”的命令下达,远安县公安局鸣凤派出所当班的28名民辅警5分钟内全部赶到指定地点,接受了酒精度测试。 鸣凤派出所教导员刘量深有感触地说:“上班不饮酒,饮酒不上班,已经成为鸣凤派出所的一条刚性纪律。公安部颁布的《六项规定》就是公安机关的禁酒令,发挥着保护民警,规范警务活动,树立人民警察良好形象的作用,深受基层民警拥护”。 
对警姿现场督察 截至目前,远安县公安局督察行动已经深入到8个单位开展了督察,涉及民辅警146人。通过督察,发现并督促整改警纪问题3个,下发督察通报2起2人,开展提醒谈话5人次。 按照工作方案,督察行动小组将实行警纪督察全覆盖,对全局422名民辅警实行见面督察,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和工作规矩,为公安队伍建设和各项警务活动提供坚实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