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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客户端讯(通讯员 孙丽娟)5月16日,远安县法院召开落实最高人民法院“二号司法建议”工作暨金融纠纷诉源治理工作座谈会,邀请国家金融监管总局远安监管支局和辖区各金融机构主要负责人参会,共绘“法院+金融”新“枫”景。 会议介绍了最高人民法院“二号司法建议”出台的背景、主要内容,传达学习了汤明书记、刘朝县长批示精神,通报了远安县法院近三年涉信用卡、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的受理、审判以及执行工作情况。 会上,各金融机构主要负责人围绕协同落实“二号司法建议”,源头预防和减少金融矛盾纠纷作交流发言,对法院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会上,国家金融监管总局远安监管支局局长刘大对县法院开展涉信用卡、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治理成效予以充分肯定,并表示将与法院、银行共同努力,全力以赴落实好最高人民法院“二号司法建议”。他指出: 01 提高金融风险防范化解意识 银行业要贯彻审慎经营原则,加强金融业务合规性、内控有效性建设,推动金融行业高质量发展。
02 加强信用卡管理 银行在发卡环节落实尽职调查、大数据核查,避免授予不适格客户大额信用额度等问题,从源头防控风险。
03 加强信贷管理 落实贷款“三查”制度,切实降低信贷违约率。
04 加强“法”“银”协同 推动“法院+金融”协作不断深入,对金融风险要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 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邓琼涛强调: 01/ 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理念 双赢多赢共赢,对于法院来说,就是在定分止争、化解矛盾、实现公正高效审判的同时,通过衔接联动、深化合作,最大程度平衡和兼顾各方利益诉求,努力实现办案“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对于各金融机构来说,就是维护国家金融秩序,提升金融服务水平,规范金融监管制度,从源头减少相关纠纷和信用卡纠纷乱象,以实现客户、银行和社会的“多赢”。召开座谈会的目的就是凝聚共识、共商解决之道,在充分交流沟通中把暴露的问题解决好,今后也将常态化开展交流会商。 02/ 完善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法院、银行、金融监管机构要加大协作力度,探索建立远安“法院+金融”诉调对接机制,努力将金融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要坚持“银行自行催收为主、恶意逃废债司法诉讼断后”的政策,金融监管机构进一步加强对信用卡及信用类消费贷业务监管,各银行进一步提升银行解纷能力和自行催收能力,推动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法院对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实行“快立快审快执”,各方合力绘就金融纠纷诉源治理新“枫”景。 03/ 严厉打击金融违法犯罪 人民法院将对恶意逃废债、信用卡诈骗、拒执犯罪等行为予以坚决打击,开展涉金融案件专项执行行动,发布金融审判典型案例,邀请银行从业人员观摩金融审判示范庭审,加大以案释法力度,大力营造金融机构合规经营、客户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维护金融债权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