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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客户端讯(通讯员全金莉)“只要一杯奶茶钱,新款产品任你选” 这种“低月租”的租赁模式 你心动不心动? 共享经济时代 网络“出租”电子产品 的业务悄然兴起
新款手机、电子手表、电脑、游戏机
都是超低价 马上就能拿着用 但一时租赁一时爽 还款日时泪两行
近日,远安县法院审理了一起关于网上租赁合同纠纷案,一起来看看吧!
案情简介
2023年6月,刘某在线上某租赁平台相中一款价值7968元的某知名品牌运动手表,并与平台签订《租赁服务协议》,承诺向平台每月交付租金664元,租期一年。合同签订后,原告按合同约定,于约定时间将租赁物寄出。两天后,物流显示刘某已签收租赁物,并支付第一期租金。在此之后,刘某再未支付租金,原告多次联系,消息也是石沉大海。原告几番催收无果后,只能诉诸法律途径找到“消失的刘某”,并要求刘某支付运动手表买断款7304元(买断款=买断价-已支付租金)。 法院审理 远安县法院审理认为,刘某与租赁平台签订的《租赁服务协议》是双方的真实意思显露,合法有效,对合同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根据双方合同约定,租赁期间被告刘某由于逾期支付租金已经超过15个自然日,则双方的租赁关系自动转为买卖关系。法院出于对原告需求的考量和对被告家庭经济情况的人文关怀,决定督促被告刘某在判决生效的90天内完成支付行为。 法官提醒 许多年轻人看中网络租赁成本低、商品时髦等优势而跃跃欲试,但也要注意网络租赁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出租方与租赁方在进行交易时,都应该严格按照协议履行自身义务,共同营造一个和谐友善的互联网消费环境。 法官也在此提醒广大年轻人树立正确的信贷消费理念,根据自己的实际收入情况理性消费,切勿因为面子而盲目攀比、追求享受,进行超“钱”消费、过度消费,一旦无法按时还款,将对个人信用和生活造成不良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