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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客户端讯(通讯员王宇)“我喝点不要紧,自己注意就行了,放心交警一般拦不到我……”饭局上,钱某(化名)满面红光,意犹未尽,面对家人善意规劝,存有侥幸心理的他认为自己叱咤酒场多年,一杯不上头,三杯还能行,喝了一杯续一杯,待会还能骑摩托。就这样,故事发生了…… “哐咚”一声,驾驶员钱某的两轮摩托车撞上了正常行驶的重型货车,还处于醉酒状态迷迷糊糊的钱某,身上挂了彩、车子遭了殃、乘客也跟着受了伤,被撞的货车不同程度受损,被撞司机吓得不轻。钱某,作为一名资深“酒友”,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到过行政处罚,如今“酒醉渐欲迷人眼,不敬法规必遭谴”,法庭上,鉴于钱某属于年满六十五周岁以上的老年人犯,具有坦白情节且自愿认罪认罚,钱某最终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四千元。 钱某曾经酒场有多澎湃,如今社矫监管就有多服帖,他服帖的不仅是自己危险驾驶害人害己,接受法律制裁的事实,服帖的更是“天道好轮回,苍天饶过谁”式的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这一刻,钱某酒醒了……“我已经彻底戒酒了,谁再让我喝我也不会喝了,喝了动车那是违法的。”面对司法所干警走访时钱某说道,“之前没意识到喝点酒骑车有多大问题,自从第二次酒驾闯祸,判了刑接受矫正才知道,在集中教育学*上学到和看到的哪些醉酒驾案例还是非常后怕的,自己年龄也大了,更是应该注意,要听得进去家里人的意见。” 解矫宣告的当天,钱某在茅坪场镇社区矫正群里面留言到:大家好,我是在一次饭局上不听家人的劝阻过量饮酒,在醉酒的冲动下我成了一名肇事者,不仅给他人带来伤痛,也让自己陷入了深深自责与悔恨之中,意识到自己曾经的行为是多么的危险和不负责任。希望大家不要犯像我这样的错误!在这期间我很感谢司法局的工作人员给予我耐心的指导和帮助!如今,矫正期已过,我也深受教训,也时刻提醒自己不再触犯法律法规,努力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任何人违犯了法律,都必将付出相应的代价,以身试法,必将恶果自食,但相信钱某在花甲之年有了这一段如梦如幻般的“酒醒”经历,他一定能够“悟”出不一样的人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