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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客户端讯(通讯员王倩)“酒醒之后才意识到,我竟然把他的窗户砸坏了,真是后悔……”近日,一场因酒后冲动引发的邻里纠纷,在花林寺派出所、司法所、政法办的联合介入下,得到了圆满解决。 某日,田某(化名)酒后一时兴起,想找邻居钓鱼。然而,当他满怀期待地敲响邻居黄某(化名)家门时,却迟迟未得到回应。怕是邻居没听到自己喊他,田某想引起对方的注意,在酒精的刺激下,田某冲动中竟捡起石头砸向邻居黄某家的窗户。见仍无人应答,田某便自行离去。黄某回家面对破损的窗户,心中自是惊讶与不解。通过调取家中监控,发现竟是邻居田某所为。酒醒后的田某,对自己的行为深感懊悔与自责。他意识到自己给黄某带来了麻烦与损失,于是主动找邻居道歉寻求和解。然而,在赔偿问题上,双方却产生了分歧,争执不下,最终选择了报警求助。 接到警情后,派出所迅速介入,秉持公正、和谐的原则,前往黄某家中实地查看受损情况,并立即启动了调解程序。司法所、政法办及时介入。调解人员向田某阐释了“法理”,指出其行为虽主观无恶意,但客观上已对黄某的财产权益造成了实际损害,依法依理都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调解员也向黄某传达了“人情”,强调了田某砸窗的初衷并非恶意破坏,而是出于邀请黄某钓鱼的善意,希望黄某能够念及邻里之情,在赔偿问题上给予一定的理解和宽容。最终,在调解人员的见证下,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田某同意一次性赔偿黄某1500元作为窗户的修复费用。 近年来,花林寺镇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集矛盾纠纷“化解、帮扶、宣教”为一体的调解融合机制,做到“矛盾不上交、 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努力让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