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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客户端讯(通讯员 杨万律) 2024年11月5日上午,远安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林地、林木、山岭权属确权及行政复议案,被诉行政机关“一把手”出庭应诉。同时,近30名各乡镇政府及行政机关执法人员现场观摩庭审,零距离参与了一场检验行政执法的普法活动。 2023年10月,原告宋某某以同被告揭某某存在林地权属争议为由,向镇政府申请进行确权。2024年5月,镇政府通过调查作出处理意见,认定宋某某与揭某某山林的四至地界清楚,无任何争议,并作出了有利于揭某某的处理意见。宋某某不服,于2024年7月向县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县政府经过审查,于2024年8月作出复议决定,维持镇政府作出的处理意见。宋某某不服,诉至远安县法院,请求撤销由镇政府作出且县政府复议维持的处理意见。 庭审中,各方当事人围绕争议焦点就争议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重点问题进行了充分的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双方的诉讼权利得到充分保障。行政机关“一把手”在发言中表示将全力协调此案,解决原告与第三人之间的林地权属纠纷,努力实现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促进社会稳定。 行政机关“一把手”出庭应诉,既是政府服务于民的“试金石”,也是不断完善法治政府建设的“助推器”。远安县法院将进一步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协调,努力让“告官能见官,出庭又出声”的场景成为常态,为促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建设法治远安贡献法院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