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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客户端讯(通讯员郭心艺)“辛苦大家,为我的案子奔波!”情绪激动的小丽(化名)不住地感谢承办法官。 2024年10月,小丽向远安县人民法院洋坪人民法庭递交了民事起诉状,要求与阿伟(化名)离婚,诉状载明,被告已因涉嫌诈骗罪于2023年8月被外市公安局羁押。案件办理之初,承办团队向羁押所在地看守所联系,了解到被告涉嫌的刑事犯罪事实目前仍处于调查阶段,在案件调查期间犯罪嫌疑人阿伟不能会见他人,以免影响刑事案件办理。考虑到阿伟目前的状况,小丽诉其离婚纠纷一案只能暂停等候刑事案件办理。 2024年10月底,当地看守所向承办法官反映,阿伟涉嫌诈骗罪一案已经审理完毕,已被移送至监狱服刑。承办法官第一时间与监狱联系,得知阿伟无法到庭参加诉讼,也不具备远程线上视频开庭的条件。为保障双方合法权益,妥善处理矛盾纠纷,在与监狱方交流沟通后,承办法官决定远赴“高墙”内,开庭审理此案。 “高墙”内,一切准备工作就绪,小丽与阿伟离婚纠纷一案正式开庭。庭审过程中,阿伟对自己的犯罪行为给小丽和孩子带来的伤害表示悔恨,希望离婚后孩子和小丽能够拥有更好的生活。小丽也告诉阿伟要在里面好好改造,她会告诉孩子,爸爸在外面工作,不方便打电话,家里的一切事宜她都会负责。铁窗下严肃认真的氛围慢慢被温情取代,经过承办法官的悉心劝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和平分手。 庭审结束后,法官叮嘱小丽要关注孩子的身心健康,努力为其营造一个健康快乐的成长环境;也鼓励阿伟要积极改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