鲜花( 384) 鸡蛋( 0)
|
赶紧注册,享受更多功能!查看帖内大图!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图片来源于网络 王大妈是远安县嫘祖镇盐池村四组人,今年满54岁了,年过半百的她,在今年7月12日因涉嫌犯滥伐林木罪由远安县森林公安局决定取保候审。仅是为了今年2月自己在自家山上砍了58棵松树一事。
原来,今年2月份,王大妈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安排自己的两个儿子在自有的位于远安嫘祖镇盐池村四组“大块”山林中砍了58棵马尾松。经举报后被林业机关查获,后相关单位鉴定,王大妈在“大块”山林采伐的马尾松58棵,立木蓄积为30.2181立方米。
8月10日,远安县检察院对王大妈提起了公诉,远安县人民法院于8月23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审理认为:王大妈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林木,数量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滥伐林木罪,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王大妈具有“坦白”情节,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王大妈符合缓刑条件,依法可对其宣告缓刑。9月6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条款之规定,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并对涉案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现在农村里大多数村民都会存在一个误区,认为自己的山林中生长的树木,自己可以随意砍伐,殊不知一不小心就会触犯了法律。王大妈的遭遇虽然令小编无比同情,但是法不容情,希望王大妈的切身经历可以提醒更多的村民,一定要遵纪守法,切不可认为不知者不为罪,一旦触犯了法律,将会悔之晚矣。
添加微信号chijiobbs或微信扫描下面二维码,可及时曝料身边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