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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安政府网讯(通讯员刘亚丽)“真是太感谢你们了,我本来都已经不抱希望了的,没想到还能失而复得,这4万元可是我的全部积蓄啊!”12月11日,六旬老人方某带着一面印有“惩恶扬善执行神速 廉洁奉公真诚为民”的锦旗来到县人民法院,向该院刑事审判庭表示真挚谢意。 方某是茅坪场镇某村村民,2015年,方某家来了两名不速之客伍某和同伙张某,他们声称自己是北京气象局工作人员,因建气象站要征用方某的山林,在对方某的山林进行取土、测量时,伍某将事先准备好的金黄色乌龟状工艺品以及所谓的“藏书”放入方某挖的土坑中,然后谎称挖出的“金乌龟”是文物,价值300万元,卖掉后可平分,并谎称气象局知道此处有黄金300克,提出双方筹钱购买黄金交给单位的请求,向方某“借款”40000元。 今年10月24日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案件审理过程中,伍某和张某两名被告人向方某退赔40000元。该院经过审理认为伍某及张某的行为构成诈骗罪,依法判处伍某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两年两个月,缓刑两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法官在此提醒大家,当今社会各种诈骗手段层出不穷,广大市民要把眼睛擦亮,牢记“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警惕各种花式诈骗陷阱,以免上当受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