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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犯李发(化名),男,36岁,远安人,小学文化,无业。
2020年4月10日,远安县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李发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后,李发被交付社区矫正部门执行。
然而,罪犯李发经法院判处缓刑后,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存在违反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具体事实如下:
一、因赌博行为于2020年6月11日受到远安县公安局行政拘留十二日,并处罚款六百元的行政处罚;
二、因未按期交周思想汇报,定位手机关机,视为逃避监管,于2020年6月18日受到远安县社区矫正管理局警告处分;
三、因未经批假私自外出,于2020年6月20日受到远安县社区矫正管理局警告处分。
2020年6月23日,远安县司法局书面建议法院撤销对李发的缓刑。
2020年7月1日,远安县人民法院依法对该案进行了审理。同月10日,该院依照相关法律的相关条款之规定,撤销罪犯李发缓刑六个月的执行部分,对罪犯李发收监执行原判拘役六个月。
以前我们总是看到某某被判处缓刑,一直质疑缓刑是怎么回事,很多人以为缓刑就是没事了,看完这个案例,你还这样认为吗?所以说,犯了罪,就一定要有一个认罪伏法的态度的。对于这样的案例,你怎么看?欢迎在留言区说出来!
李发真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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