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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 男子空手套白狼获刑三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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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员 发表于 2020-10-15 16: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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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天都市报讯(记者孙婷婷 通讯员刘诚睿 杜业婧)一部手机、几个QQ号,男子尹某四处涂写小广告,以非法销售假币为由,通过虚假交易实施诈骗,累计获利7万余元。日前,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检察院以诈骗罪起诉尹某。经审理,尹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2014年,做保安工作的尹某在一家网吧上网时,看见厕所墙上写着出售假币的小广告。他受到“启发”,也想通过出售假币赚点“外快”。于是,他添加了小广告上的QQ号账号,在其空间相册里看到了一些假币的照片。他向号主打听假币的价格和发货方式,觉得对方很不可靠,此事不了了之。

2015年,手头拮据的尹某再次产生“搏一把”的念头。他注册了几个QQ号,并网购了一张储蓄卡,之后又在一家网吧的厕所墙上写上“出售高仿人民币”的广告信息。一个月后,几个人通过广告上的QQ号主动联系尹某,咨询假币质量、如何购买等事宜。尹某将之前他保存的假币照片发给对方,称这些假币可以骗过普通验钞机,有20元、50元、100元等面值,以1:5的兑换比例出售,起售价200元(假币1000元),主要通过快递邮寄。

但是,这些咨询者就此止步,并未真正交易,让尹某大失所望。直到2016年3月,尹某终于等到第一个付款者。尹某收到汇款后,立即将对方的QQ号拉黑、删除。

2019年11月,公安机关接到举报后,将尹某抓获归案。审讯中,尹某交代,他的手中根本就没有假币,也不存在发货一说;他只是以出售假币为幌子,欺骗他人付款,收到款项后他就会把对方拉黑。

据调查,尹某38岁。自2015年下半年以来,他先后在武汉市及全国多个城市的火车站、地铁站、汽车站、网吧等地的公共卫生间大量涂写“出售高仿人民币”的广告信息,骗取他人通过广告中的QQ号与他联系,进而向他汇款购买假币。4年时间里,关某某等200余人上当,尹某共非法获利7.27万元。尹某落网时,这些赃款均已被他挥霍一空。

今年7月,洪山区人民检察院以诈骗罪起诉尹某。起诉书认定,尹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尹某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当庭认罪认罚,依法可以减轻处罚。

今年8月,洪山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尹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昨日,办案检察官告诉楚天都市报记者,贩卖、购买假币都是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要负刑事责任。网上叫卖假币大都要求“先款后货”,而购买者一旦汇款,对方往往也不会寄出假币。“出售假币”多是不法分子利用网络诈骗的幌子,请大家千万不要因贪念导致财产损失。如果市民遇到持有、使用假币的情形,应第一时间报警或上交银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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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行天下 发表于 2020-10-16 07:4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湖北–宜昌 联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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壮志未酬 发表于 2020-10-16 07:5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湖北 移动/数据上网公共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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