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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必须曝光一个盗贼的身份,刘JF,男,59岁,湖北荆门人,小学毕业,无业游民。2015年6月因犯盗窃罪被湖北省钟祥市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三个月;2018年5月因盗窃被宜昌市公安局伍家岗区分局行政拘留十五日;2019年1月因犯盗窃罪被湖北省谷城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2019年6月30日刑满释放。
可以说是个惯偷了,还是个四处流窜作案的惯偷。
话说今年7月26日那天,远安县鸣凤派出所接二连三接到报警,多家店铺内出现手机被盗的现象,光报案核实的就有7家店铺,简直骇人听闻。
就在接到第7起报案后,远安公安成功将嫌疑人抓获归案,而这个嫌疑人正是刘JF,后经审讯,刘JF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承认自己到远安后一天作案了7起,分别如下:
2020年7月26日上午,刘JF走到远安县鸣凤镇凤德路“川外川火锅城”店内,乘店主不备,偷走一部华为畅想10PLUS手机。随后从仓院巷经过时,在“果多多”水果店内以购买水果为由,乘店主不备,偷走一部华为畅想10PLUS。然后又来到嫘祖路“鑫美味小吃”店内,以购买餐点为由,乘店主不备,偷走一部华为nova7se手机。再顺路走到园林街“长城理发店”店内,乘店内无人,偷走一部华为畅想9。
当天中午,刘JF行流窜至西门路“湖北放心粮油”店内,以购买散装菜油为由,乘店主不备,偷走一部华为vivoY71A手机。之后步行至南门路“公安锅盔”店内,以购买锅盔为由,乘店主不备,偷走一部华为OPPOR11S手机。
当天下午,刘JF行转悠到鸣凤大道“高氏面房”店内,以购买面条为由,乘店主不备,偷走一部vivoY3手机。
然后刘JF就被民警抓获了,随后民警将刘JF身上查获的7部手机返还给了所有被害人。
2020年7月27日,刘JF因涉嫌盗窃罪被远安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2020年10月26日,远安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刘JF提起公诉,请求法院依法判处。
2020年11月25日,12309中国检察网公布了这起案件。 对于这样的惯犯,你觉得他有悔改的时候吗?7月26日那天还有手机被盗后没有报案的吗?欢迎留言区积极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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