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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后敲诈勒索24万 以为真行? 那就真“刑”!
三峡晚报讯(首席记者高伊洛 通讯员李晓凤 李云 实*生尹睿)恋爱时浓情蜜意,分手后殴打威逼。采用暴力手段处理感情纠纷,非但不会解决问题,反而有可能构成犯罪。8月14日,记者从西陵区法院获悉,该院刚刚审结一件因感情纠纷引起的敲诈勒索案。 胡某(男)与龚某(女)原为情侣关系。后龚某向胡某提出分手,胡某同意分手。 2023年1月18日,胡某叫上其朋友刘某、董某,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强行进入龚某住处,殴打杨某(龚某现男友)、龚某,并拍摄两人罚跪的视频。 此间,胡某借赔偿其损失的名义向两人索要人民币24万元。杨某因惧怕,当场筹借人民币14万元并经龚某转账给胡某,同时两人向胡某出具10万元欠条一张。 次日凌晨,胡某向董某、刘某各转款人民币1万元。 随后,龚某与杨某报警。经司法鉴定所鉴定,两人身体损伤程度均为轻微伤。胡某、董某、刘某于案发后向杨某、龚某退赔人民币14万元。胡某亲属与龚某、杨某签订和解协议,并赔偿人民币8万元。 经过开庭审理,三被告人均当庭认罪认罚,并真诚悔过。西陵区法院最终判决:胡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被告人董某、刘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