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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湖北日报客户端 当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关于启用电子监控设备抓拍交通违法行为的公告
为规范我市道路交通秩序,净化道路交通环境,预防遏制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决定启用电子监控设备对违法停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并依法予以处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违法停车路段 1、慈窑路全段:(慈广大桥北端-坝陵卫生院-荆宜高速)
二、启用抓拍时间 2023年9月14日起
三、法律依据 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且驾驶人不在现场或驾驶人虽在现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6条第1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3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3条第2款、《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69条第13项之规定,罚款100元。
温馨提示: 交警大队将对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望广大机动车驾驶人及交通参与者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通行规定,安全驾驶,文明出行。
当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2023年9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