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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客户端讯(通讯员侯惜蕊)2023年10月30日,远安县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接到茅坪场司法所所长电话,得知该镇茅坪场村有村民婚后长年患有精神疾病,与丈夫分居多年,由母亲照顾日常生活,母亲想代女儿提起离婚诉讼,往后由其担任女儿监护人,特申请法律援助。考虑到案件涉及对象为精神残疾,情况特殊,案情较复杂,在与其母核实情况后,中心工作人员决定提供上门法律援助志愿服务。 31日一早,远安县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与茅坪场镇茅坪场村法律顾问沮城所付鹏律师组成法律援助志愿服务队,在茅坪场司法所所长及村委会干部的带领下,赶往当事人家中。 “我女儿生病后就一直在家里,由我照顾,和她丈夫已经分居二十多年了,现在她想和丈夫离婚,法院说她不能直接提,我也不懂法律,不知道为什么我女儿离婚就这么困难。” “老人家,别着急。您女儿情况特殊,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您必须要先向法院申请认定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让法院确定您为监护人之后,才能代她提起离婚诉讼。” 
法律援助志愿者为远安县茅坪场镇茅坪场村村民现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及受理法律援助申请、办理法律援助手续 现场,法律援助志愿律师悉心为当事人解答法律问题。经过沟通后,由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现场受理审批当事人法律援助申请,并办理法律援助手续,当场指派志愿律师为其代理律师,帮助当事人向法院申请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并为其女儿后续离婚提供法律帮助。 今年以来,远安县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残疾人法律援助案件6件,面向残疾群体开展法律援助志愿服务活动10场次,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