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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职三天受伤 如何赔偿?双方争论不休—— 法官使出“绵柔掌” 助力伤者提前获赔
三峡晚报讯(首席记者高伊洛 通讯员杨舒 左璐)员工入职三天便受伤,如何赔偿?店主和伤者争论不休。远安法院法官使出“绵柔掌”,助力伤者提前获赔。11月6日,记者从远安法院获悉,该院刚刚用柔性调解方式,化解一场劳动纠纷案件。 2023年5月24日,刚入职某餐饮店3天的熊某独自一人在店外洗水池清洗餐具时不慎摔倒,导致骶骨骨折。她与店主因赔偿问题产生纠纷,经过报警、劳动监察调查、劳动仲裁,最终起诉到法院,庭上双方吵得不可开交。 受伤者熊某:“我在你店里受的伤,我的住院医疗费、误工费、工伤保险待遇等损失你都要赔,少了10万不谈。” 店主黄某:“你到我这里才3天,要这么多钱。谁知道你是不是在我店里受伤的,店里没有一个人看见你摔倒。从我店里回去又过了几天你才去住院,谁知道这中间发生了什么?” 熊某:“我摔倒后进店就跟你说了,你还让人帮我查看了伤情,才叫我回去休息。我去医院检查第一时间就把报告发给你了。而且,我是看到你门口贴的招聘信息来应聘的,不是来顶班的。” 黄某:“我叫你回去休息有错吗?你说你受伤了,我不应该让你回去休息?不信可以把店里所有人喊来作证,看有没有人看见你在我店里摔倒……” 该起案件中,熊某需要从确认劳动关系、工伤认定、工伤保险待遇一步步地往前走,才能最终获得赔偿。几个程序下来,耗时耗力。而餐饮店本就利润微薄,黄某家里又有重症病人,加之熊某工作3天就受伤,要求大额赔偿,黄某一时间难以接受,双方关系陷入僵局。 为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承办法官杨舒多次耐心倾听双方意见,深入查阅卷宗还原事实,采取面对面、背靠背的调解方式,几轮释法明理下来,双方的情绪得以缓和。最终,熊某同意降低赔偿金,黄某同意分期付款,达成调解协议。签署调解协议当天,熊某就拿到了第一笔赔偿款1万元,解了燃眉之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