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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客户端讯(通讯员张玲)远安县司法局为充分发挥律师在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专业优势,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扎实推进律师参与调解工作。 一、完善律师参与调解工作机制 司法行政机关与人民法院共同选任律师调解员,建立调解员名册,在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公示,方便当事人查询和选择调解员。加强与法院诉调平台对接,完善律师调解工作考核制度。健全律师代理申诉工作机制,当事人需要委托律师代理申诉的,充分保障律师的执业权利,依法为其了解案件有关情况、调查取证等提供保障,为其查阅、摘抄、复制案卷材料等提供便利。 二、规范律师参与日常坐班值班 统筹安排律师到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人民法院、信访等部门坐班值班。值班律师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分类提出化解意见,引导来访群众依法按程序理性反映诉求,依法化解矛盾纠纷,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对于生活困难、符合相关救助规定的群众,值班律师积极引导其申请相关救助。 三、搭建律师参与调解工作平台 持鼓励县内律师志愿加入人民调解员队伍,提高各行业各类专业化人民调解组织中律师比例。选拔热心公益事业、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党员律师组建人民调解专家服务团队,协助基层党委政府、村(社区)依法解决重大复杂疑难矛盾纠纷,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实务研究和专业化培训,协助基层人民调解组织提高依法调处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