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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客户端讯(通讯员王力)“二月二,龙抬头”,2024年3月11日,在这个春回大地、万物复苏的日子,花林寺司法所成功调解张某洪与张某杰邻里道路通行纠纷,至此两家冰释前嫌、握手言和,心结解了,路也通了。 双方矛盾由来久 缺乏沟通有心结 当天一早,花林寺司法所接到“人民有事您请说”平台转办件,龙凤村民张某洪与张某杰因家门口共用道路路基下沉,洪方未经杰方允许,私自倾倒碎石子铺路,双方发生口角争执,遂报警请求协调解决。据了解,洪方与杰方邻里矛盾由来已久,过去曾因杰方养殖肉牛啃食洪方玉米苗,双方就赔偿数额争执后便结下梁子。 山重水复疑无路 耐心倾听巧破冰 为妥善处理邻里纠纷,花林寺司法所高度重视,随即与镇派出所、村治调主任对接,赶赴村民家中对纠纷原因进行实地调查核实。路途中,因龙凤村旅游路维修车辆无法经过,调解员遂第一时间协调项目经理,临时调用挖机将路推平,二十几里路走了近一小时。 到达村民家中后,调解员认真听取双方陈述,两人各执己见。洪方提出:前期双方已协议共用通行道路(路面2.5米),现因路基下陷三轮车出行不便,铺石子的行为并没有过错,自己不愿意让步。杰方表示:洪方做任何事情从来不和自己商量。铺石子以后,车辆通行石头会飞溅到路旁本人田地里,对耕种有较大影响,不同意铺设石子。经了解双方真实想法后,调解员决定采取“背靠背”调解法分别做思想工作。 将心比心化纠纷 邻里握手终言和 本着尊重历史、面对现实和客观公正的原则,调解员通过“情理+法理”方式调解,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邻关系双方应遵守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等法律原则,延伸到构建和睦友好邻里关系的情理角度,引导双方疏通心理症结。多番思想工作后,杰方松口表示,依照前期双方共用道路协议,在保证通行路面不超过2.5米宽的前提下,洪方自行做好路边堡坎,防止石子飞溅到田里,可以允许其在路面铺石子。洪方也接受杰方提出的要求,双方终于握手言和。 近年来,花林寺司法所深入学习和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以“人民有事您请说”接待站为抓手,搭建“乡镇—村(居)—网格”三级调解网络,让群众遇事“有处说、有人听、有人办”。下一步,司法所将进一步加强调解队伍培育提能,通过把乡贤能人“用起来”、法律明白人“联起来”、法律顾问“请过来”,不断推进社会治理精细化,让人民群众真真切切感受到司法的力度与温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