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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客户端讯(通讯员 张佑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为有效地解决市场主体之间的纠纷,降低市场主体的诉讼成本,远安县法院积极探索建立“保全免担保”机制,充分发挥保全措施效能,降低企业涉诉成本,提高纠纷解决效率,助力企业发展走上快车道。 构建“保全免担保” 工作机制 制定《关于推行“保全免担保”工作的意见》,企业申请财产保全时,对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可以不提供担保。通过采取对企业权益造成限制或者损害最小的保全措施,避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自2023年3月以来,为多个案件的申请企业免除担保,为多个被保全企业采取“活封”“活扣”措施,涉及金额1000余万元。 提升以保促审、促解 促执行效能 在立案时引导债权人积极查找债务人财产线索并申请财产保全。通过采取保全措施,提前控制债务人的财产,切实解决债务人消极应诉、抗拒调解、拖延履行等问题。2024年1-3月适用保全措施案件45件,案件调撤率78%,同比上升12%。 完善全流程自动履行 和执源治理机制 在裁判文书中增加自动履行督促条款,案件生效后一日内主动为当事人办理退费,履行期限到期后五日内督促被告自动履行,对明确拒绝履行的,及时移送执行。2024年一季度对154件生效案件实行执行督促提示,43件案件当事人自动履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