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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客户端讯(通讯员严雪)为进一步促进矛盾纠纷化解,推进人民调解规范化,全面提升人民调解工作水平,维护辖区平安稳定,远安县司法局强化三项措施,积极做好人民调解工作。 一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多元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全县构建了县、乡镇、村(居)、组、网格的“五级调解网络”,在村(居)、部分企事业单位设立了人民调解组织261个(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13个),人民调解员达到2045人。依托县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和乡镇综治中心,建立“一站式”多元化解纠纷调处中心平台,实行“一窗式”受理,直接受理纠纷并根据纠纷类型进行引调分流、指派化解。县成立了诉调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入驻综治中心,与信访接待中心、法官工作室、警务室、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心理咨询中心等部门开展一揽子服务,逐步实现以人民调解为基础,建立“六调联动”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联动调解机制,认真执行矛盾纠纷预警、排查、调处等相关制度。上半年,全县共调处矛盾纠纷765起,调解成功748起,成功率98%。 二是选配专职人民调解队伍,充实人民调解工作力量。引导工会劳动争议、婚姻家庭纠纷、医疗纠纷、人社劳动争议、诉调联会、税务社保费征缴争议等6个专业行业性调解组织入驻综治中心,对道路交通事故调解委员专职调解员进行续聘。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积极推进诉源治理向乡镇延伸,县平安制定出台了《乡镇专职人民调解员聘任管理办法》。为做好乡镇专职调解员选聘工作,县综治中心和县司法局专门成立领导小组,坚持“成熟一个就考察一个”的原则,采取面谈的方式深入各乡镇进行指导,重点从具有政法机关工作经验或离退休干部、优秀农村“五老人员”“法律明白人”、村(社区)干部等具备丰富调解经验的人中选聘专职调解员12名,从事县法院和县矛调中心委派案件的调解。六乡镇中除嫘祖实行“坐班制”外,其余五乡镇实行“点单式”的“非坐班制”。 三是开展业务大培训,提升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水平。5月17日,远安县举办为期1天的调解员业务培训会,来自全县各企业、专业行业和各基层调解组织近200名调解员参加培训。围绕诉前调解工作及多发纠纷法律适用、治安防范知识、依法依规受理办理信访事项、劳动争议化解、家庭情感纠纷及案例分析等课题进行培训。同时,县法院采取分乡镇集中或一对一开展好岗前培训,结合具体案例、程序、档案整理、网络运用进行培训。 下一步,县司法局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依托县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和乡镇综治中心,夯实“一站式”多元化解纠纷调处机制,实行“一窗式”受理,“一揽子”解决,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做好人民调解网络、组织、阵地、机制、培训、矛盾纠纷日常及重时段排查、化解等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