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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客户端讯(通讯员严月杉)近年来,远安县司法局通过完善“三大平台”、健全“三项机制”、深化“三项服务”,持续为群众提供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智能精准的公共法律服务,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公共法律服务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搭建“三个平台”,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全域覆盖 一是实体平台“一站式处理”。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置公证咨询、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窗口,实行律师工作日坐班制,全力为“访调对接”“诉调对接”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已成为县域法律服务综合枢纽和指挥协调平台。7个乡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由司法所工作人员及镇政府法律顾问主动参与镇内日常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并重点将法治宣传工作融入为民提供公共法律服务过程中,提高群众法治意识。117村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在乡镇司法所的指导下,法律顾问到乡镇、村(社区)接待大厅坐班,一站式服务,打通了基层公共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当面解答群众日常生产、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及时提供法律意见,协助村委会处理涉法涉诉实务。 二是网络平台“群众是主角”。大力推广使用“宜律帮”线上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平台,免费向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提供便捷、智能、精准、7*24小时不打烊的线上公共法律服务,通过主动服务、智能服务、线上服务,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畅通服务群众和市场主体“最后一厘米”。并在远安县综治中心、鸣凤社区安心驿站、解放社区安心驿站分别投资设立公共法律服务一体机,实现了法律服务智慧查询随时享、人机对话随时找、便民服务马上办,有效链接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实体平台、法律援助热线平台和宜昌市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 三是电话热线“件件有回应”。县级热线平台充分利用,根据我县群众的人口规模、服务需求推动“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与远安县法律服务热线(0717-3813148)连线,以发放工作补贴的形式,安排律师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值班并接听热线,开展普惠性法律服务的同时,将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等群体作为法律服务的重点服务对象,全天候为人民群众提供接地气、有温度的公共法律服务。 健全“三项机制”,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发展 一是建立优化配置机制,着力破解难题。统筹全县3个律师事务所、22名律师,3个基层法律服务所、8名基层法律工作者,为全县117个村居担任法律顾问,实现了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严格落实《远安县村(社区)法律顾问考核管理实施细则》,明确考核责任,量化考核标准,将年度考核结果与评先评优相挂钩,引领村(社区)法律顾问不断提升法律服务质量,切实为群众办实事。 二是建立教育培训机制,筑牢政治忠诚。定期组织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员等集中开展政治业务培训,深化推进律师党建工作,每月参加局机关支部主题党日,会上,局领导针对当前热点作政治学*辅导,筑牢政治忠诚、弘扬社会正气,会下,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法律十进”系列公益活动,在全社会营造起尊崇宪法、学*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良好氛围。 三是强化行业监管机制,提升服务效能。印发《关于加强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和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日常监管实施方案》,强化对律师的执业监督,严格执行“六条禁令”,及时处理群众投诉,遏制律师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接受全社会监督。规范全县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司法鉴定所、公证处执业行为,强化服务理念,不断提升能力水平。 完善“三项服务”,推进公共法律服务精准发力 一是创新普法形式,打造法治宣传新高地。采用“普法+文艺”模式。鼓励民间乐队艺人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普法创作宣传,择优将4支民间乐队纳入“远安县‘八五’普法志愿队”;组织由退休干部组成的湖北大鼓表演团队循环表演《防诈歌》;常态化开展法治书法作品展览、法律知识竞答、法治文艺节目表演等多种群众性法治文艺活动。采用“普法+新媒体”模式。初次制作的方言快板普法短视频《法安天下德润人心——快板声中话法治》,通过抖音、快手等短视频传播等形式,成为千家万户“指尖”学法的首选,累计传播量3万频次。通过短信的形式面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已发送14万余条。采用“普法+阵地”模式。汪家村宪法主题公园和茅坪场村民法典主题公园,鸣凤镇学府巷、旧县镇徐家庄村,旧县村等地已修建、更新完毕,现投入使用,内容丰富,元素新颖,得到群众一致好评。在去年的基础上筛选1-2个村(社区),重点进行培育建设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截至目前,远安县共有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21个,省级五星级法治文化示范点1个,市级法治文化示范点18个。 二是构建多元机制,推动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完善排查调处机制。全面推行“日排查、周研判、月例会”工作机制,严格执行矛盾纠纷受理、调查、调处、移送、回访等工作制度和流程,上半年各调解组织共开展矛盾排查795次,化解矛盾纠纷765件,调解成功748件,无因矛盾纠纷调解不及时而引起的民转刑案件。充实专职调解队伍,强化矛调中心建设。积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推进诉源治理向乡镇延伸,制定《乡镇专职人民调解员聘任管理办法》,每乡镇落实2名专职调解员,整合我县13个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6个(工会劳动争议、婚姻家庭纠纷、医疗纠纷、人社劳动争议、诉调联会、税务社保费征缴争议)入驻县综治中心,统筹信访、调解、行政复议、行政裁决、仲裁、诉讼等资源,设置信访接待中心、诉调联合调委会、法官工作室、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上半年,矛盾中心共受理县法院和县综治中心指派案件227件,调解成功180件,司法确认68件,调解成功率79.2%。 三是优化服务机制,法律援助惠民生。畅通线上线下咨询、受理渠道,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志愿服务活动。落实法援机构律师值班咨询制度,重点做好农民工、老年人、残疾人、精准扶贫、军人军属、妇女、未成年人等群体法律接访咨询工作,结合县人社局“大型人才招聘会”、送法进村社、乡村振兴等活动,积极对外开展法律援助志愿服务活动,宣传法律援助法,现场提供一对一的法律咨询服务,今年以来,共接待来访群众700余人次,接听线上咨询200余人次。共受理民事法律援助案件14件,提供代书服务13件。继续打造“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法律援助品牌。重点化解农民工讨薪法律纠纷,配合县法院、劳动监察、劳动仲裁机构,加大对农民工讨薪案件法律援助力度。成立专门的法律援助志愿服务队伍开展上门服务。对地处偏远、行动不便的当事人,经核实后,与志愿律师一同上门开展法律援助志愿服务,现场受理审批法律援助申请,办理法律援助手续。今年以来共开展上门法律援助、法律咨询服务14次,现场受理法律援助案件7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