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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客户端讯(通讯员彭明露)“自身患有疾病,腿脚不便,往返较困难,能否申请免除集中学*教育?”旧县镇社矫对象刘某(化名)因一时糊涂触犯法律,被宣告缓刑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前往司法所报到时咨询道。 旧县司法所立即上门入户走访周边邻居、村干部及村卫生室医生,查看诊断报告及病历,了解到其身体患病影响出行确为属实,及时受理了该社矫对象提出的申请,并上报审核后予以批准。为切实加强社区矫正监管,进一步提升社区矫正教育帮扶质效,司法所定期到其家中实地核查,面对面谈心谈话,了解近期身体情况、思想动态等,讲清讲透法律法规和危害性,使其从思想上认识到问题严重性。坚持开展信息化核查,定期与其共同生活人、村委会干部沟通联络,加强协同监督管理力度,确保社矫对象在位在管。 “感谢能够考虑到我的实际情况,我一定会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管理规定,认真反思,加强学*,争取早日解矫!”刘某感动地说道。近年来,远安县司法局坚持社区矫正“宽严相济”的方针,注重“法、理、情”相融,有效帮助了社矫对象改过自新,顺利回归社会。下一步,远安县司法局将切实守牢守好工作底线,及时了解社矫对象实际困难,不断优化完善帮扶措施,努力让社区矫正有力度更有温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