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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客户端讯(通讯员严月杉、曾雪娇)为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孝亲敬老传统美德,营造养老孝老敬老良好社会氛围,远安县司法局在重阳节来临之际,以“坚持以老年人为中心,构建老年友好型社会”为主题,深入开展“法律服务助老护老”行动,积极做好老年人权益保障,扎实推进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 
司法局退休支部干部编排《防骗歌》湖北大鼓文艺节目,在各社区循环播放,利用通俗的地方方言,提醒老年群众在日常生活中做到“不听、不信、不转账、不汇款”。让老年群众在欣赏节目的同时,普及学*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 
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在各机关退休支部宣讲《老年人权益保护法》,通过以案说法,分享现实生活中有关老年人权益保护的6个鲜活案例,与老年支部的同志们现场互动,引导老年人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善于运用法律武器捍卫自身权益。 
乡镇司法所工作人员,在社区重阳节活动现场通过设立法律服务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围绕生活中经常遇到的和老年人关心的赡养、遗嘱公证、财产分割、养老财产、防范养老诈骗等问题开展宣传,进一步营造了敬老爱老的浓厚节日氛围。 近年来,远安县司法局高度重视老年人权益保障方面的法治宣传,利用送法进机关、进社区等形式,定期组织涉及老年人道德教育、政策法规的宣传活动,并运用发生在群众身边的生动案例以案说法,进一步强化了老年人的法律意识,引导老年人用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有效促进了良好法治氛围的形成,让法治为居民群众的美好生活保驾护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