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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钓友请注意!我县这个地方永久禁捕和禁钓
今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坚定不移推进长江十年禁渔工作的意见》,指出要坚定不移推进长江十年禁渔,加快促进长江水生生物多样性和水域生态修复。 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和时间的通告》和《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七批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面积范围和功能分区的通知》,我县这个地方禁捕和禁钓。 一、禁捕范围 漳河水库沙滩河中华刺鳅乌鳢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以下简称保护区)具体位置为上至茅坪场镇长荣村付家畈,下至晓秦村沙沟子与当阳市交界处,长约18公里。 二、禁捕时间 自2018年8月1日0时起纳入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管理。 三、保护区禁捕禁钓规定 禁止一切捕捞和垂钓行为,包括禁止携带禁用渔具进入保护区,若违反将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涉嫌使用钩数7个及以上、锚鱼、武斗杆等禁用钩具钓法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娱乐休闲垂钓规定 除保护区外,我县其它天然流域可以进行休闲垂钓,禁止使用电、毒、炸等方法捕鱼,禁止使用地笼网、鱼叉、鸬鹚等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法律法规规定的禁用渔具捕鱼。 五、保护区非法捕捞相关处罚规定 1、行政处罚:使用非禁用渔具以及垂钓工具在保护区进行非法捕捞的,将违反《长江水生生物保护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禁止在长江流域以水生生物为主要保护对象的自然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核心区和水生生物重要栖息地垂钓。”《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条“禁止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禁止制造、销售、使用禁用的渔具。禁止在禁渔区、禁渔期进行捕捞。禁止使用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捕捞的渔获物中幼鱼不得超过规定的比例。在禁渔区或者禁渔期内禁止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 法律责任:《长江水生生物保护管理规定》第三十条“违反本规定,在长江流域重点水域进行增殖放流、垂钓或者在禁渔期携带禁用渔具进入禁渔区的,责令改正,可以处警告或一千元以下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刑事处罚:非法捕捞具有重要经济价值的水生动物苗种、怀卵亲体或者在保护区内捕捞水产品五十公斤以上或者一千元以上的;在禁捕区域使用电鱼、毒鱼、炸鱼等严重破坏渔业资源的禁用方法捕捞的,在禁捕区域使用农业农村部规定的禁用工具捕捞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条的规定,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定罪处罚。 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规定:违法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六、禁用渔具 



保护长江水生生物,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是每位公民的义务,也是长江大保护的重要内容。远安要成为“守规之地”,敬请广大市民朋友们携手绘就江清水阔任鱼游、人鱼和谐共相处的美丽生态画卷!
远安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10月17日发布于远安县人民政府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