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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阳市人民法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施艳与被执行人黄智勇借款合同纠纷执行一案中,因被执行人黄智勇未履行人民法院已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向当阳市人民法院提出悬赏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规定,发布如下悬赏公告: 一、被执行人 
被执行人:黄智勇 公民身份证号码:420582199010170013 住所地:湖北省当阳市玉阳办事处望城村二组 执行案号:(2025)鄂0582执889号、1470号 未履行金额:321413.76元 二、悬赏期限 自公告发出之日起至当阳市人民法院控制可处置的财产满足执行标的为止。 三、悬赏条件 提供被执行人黄智勇藏匿、转移的财产线索(不含当阳市人民法院已掌握的线索),经当阳市人民法院查找属实并执行到位。 四、悬赏金额 提供被执行人黄智勇藏匿、转移的财产线索(不含当阳市人民法院已掌握的线索),经当阳市人民法院查找属实并执行到位,按本案执行到位金额1%支付悬赏金。 五、悬赏举报电话,受理时间 举报电话:17771715624(宿法官)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当阳市人民法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员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三日 来源:当阳市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