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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有关规定,远安县发改局拟组织召开远安县城市公交车票价标准调整听证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产生方式 本次听证会设听证会参加人21人,旁听人员2人。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按照《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相关规定产生。 (一)听证会参加人由下列方式产生:1、消费者、经营者、与定价听证项目有关的其他利益相关方采取自愿报名、随机选取方式;2、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和其他人员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聘请。 (二)旁听人员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根据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报名情况,按照报名顺序选取或者随机抽取。 二、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报名条件 凡远安县常住人口,年满18周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意成为听证会参加人和旁听人的公民均可报名。 三、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报名办法 符合条件的报名对象,请于10月16日前(法定节假日除外),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到县发改局价管股(县发改局三楼304室:鸣凤大道25号)报名并填写报名表。联系人:何春;联系电话:0717-3758010。 特此公告。 远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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