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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冲动是魔鬼。冲动过后,总会伴随着无尽的后悔。
2020年12月4日,12309中国检察网上公开了一份法律文书,内容显示一名远安男子殴打同事后,因出手“过重”而触犯了刑法被起诉。
梁东(化名)今年34岁,初中文化,湖北省远安县人,在远安县城区一家企业工作。向迩(化名)是和梁东同一车间工作的同事,平时二人关系并不融洽,互相看不惯,工作中总会有一些零零星星的摩擦。
2020年5月10日那天,二人的矛盾一度升级。
当天早上7点左右时,梁东和上完夜班的向迩在车间内进行常规交接班,但是梁东接班时,看到向迩又像往常一样未把地面清理干净,就打算直接下班,梁东还在质疑时,没想到向迩直接理都不理就往车间外走去。
当时梁东内心的积怨被一瞬间触发,追上去从后面推了向迩一把,向迩也不甘示弱,回头就和梁东上演了全武行,结果没想到梁东一个右勾拳,直接打在了向迩的左眼上,把向迩打的眼冒金星,失去了抵抗力。
而梁东万万没想到的是,自己这一拳,竟把向迩的眼眶给打骨折了,还伴随着玻璃体积血,这事最后闹到了派出所,向迩的伤情经过鉴定,构成了轻伤,梁东已涉嫌犯罪。
2020年7月7日,梁东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远安县公安局取保候审。
2020年10月26日,检察院依法对梁东提起公诉,等待梁东的将是法院的判处。
不管是生活中,还是工作中,总会有各种各样的不顺心,各种各样的摩擦,遇事还是要冷静处理,即便不能妥善处理,也要力求最佳的处理方式,万万不可冲动,否则只会得不偿失。
希望一些企业注重生产的同时,更要注重员工的法制教育,注重完善企业的管理制度。如果企业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员工间还会因为工作而日积月累出矛盾吗?如果企业注重员工的法制教育,员工间也不会堂而皇之的大打出手了。正所谓窥一斑而知全豹也。
对于这样的事件,你怎么看?欢迎留言区加入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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