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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客户端讯(通讯员徐成武)“《湖北省社区矫正工作细则》刚出台,监督管理内容有变化,我们一起学*一下”,11月14日上午,旧县司法所组织7名在册社区矫正对象围绕《湖北省社区矫正工作细则》开展集中学*。 学*过程中,司法所所长通过PPT的形式围绕四个方面进行学*教育,即什么是社区矫正、社区矫正的实施、社区矫正监督管理、典型案例解读分析。从社区矫正的定义到社区矫正监管规定,以及相关法律依据,均详细的给社区矫正对象上了一课,让矫正对象了解到最新的监管要求,认识到社区矫正是有法可依、依法监管。通过《拒不履行报告义务,无视规定警告惩处》《两次警告仍不改正,撤销缓刑失去自由》《心存侥幸无证驾驶,撤缓入狱悔之晚矣》三个典型案例讲解,循序渐进的让矫正对象意识到违反社区矫正监管规定的严重后果。最后,集中观看《心中有戒》教育警示片,内容直击心灵,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结束后,矫正对象周某说到,“所长讲的几个案例都是我们日常矫正中容易出现的小问题,小问题造成大后果。我还有一年多的缓刑时间,我一定严格遵守各项社区矫正监管规定。”其他社区矫正对象纷纷表示认同。 集中教育是社区矫正监管过程中不可缺少的一环,矫正规定反复提,才能让矫正对象头悬警钟、心中有戒。下一步,远安县司法局旧县司法所将继续按照工作要求,定期组织开展集中教育,让矫正对象“红红脸、出出汗”,时刻明确自身身份,服从监督管理,确保社区矫正对象不出问题,顺利解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