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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零售药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问题专项排查整治公告
根据省医保、省公安厅、省卫健委、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全省定点药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问题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自2023年12月1日—2024年1月31日在全省开展为期2个月的专项整治,现将我县专项整治工作公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23年12月1日—2024年1月31日 二、整治范围 全县开展职工医保门诊统筹服务的定点零售药店 三、整治内容 (一)盗刷医保卡、电子凭证; (二)签约药师无证从医、资质不符; (三)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 (四)公开张贴医保卡套现小广告; (五)医保药品倒买倒卖、换装二次交易; (六)将非医保药品和其他商品串换成医保药品进行医保结算; (七)利用门诊统筹政策为参保人套取医保基金提供便利; (八)虚构药品服务骗取医保基金支出; (九)伪造、变造处方或无处方进行医保结算; (十)先刷卡结算售药后补处方; (十一)提供视频、拍照等方式,利用医保电子凭证进行非现场远程医保结算; (十二)以伪造、变造“进、销、存”数据、票据和账目等方式骗取医保基金; (十三)为参保人利用享受门诊统筹待遇机会转卖药品、接收返还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 (十四)为其他机构提供医保结算。 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医保基金规范使用,共同守好人民群众的“看病钱”。若有以上问题线索(不仅限于)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请及时举报,对于查证属实的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奖励。 举报电话:0717-3814006, 邮箱:244125631@qq.com,邮寄和现场举报地址:远安县医疗保障局(综治中心7楼)。 远安县医疗保障局 2023年12月1日 信息来源:远安县人民政府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