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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远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远安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及标准
远安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22年4月29日印发了《中共远安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远农办发〔2022〕23号),现就有关事项作以下说明。 一、补助对象 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和未享受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等6类重点对象,脱贫户经过民政、乡村振兴部门身份比对无负面清单后纳入,其他对象可直接纳入。 二、审批程序 严格落实危房改造补助对象的审核、审批程序,坚持农户自主自愿,按照户申请、村组评议公示、乡镇审核公示、县级审批的危房改造申请审核工作程序。 三、补助标准 农村危房改造为C级的采取修缮加固。为D级的,应拆除重建,重建面积按照户中三人以下不得超过60平、三人以上人均居住面积不得超过25平标准,同时申报的危房改造项目应在当年底前完成。危房改造资金补助按照C级1万元/户、D级3万元/户给予,未享受过政策的六类对象使用中央、省级资金兑付,享受过政策的六类对象使用县级资金兑付。其他D级危房改造出现未报乡镇审批擅自建房、超面积建设的,不予补助。竣工验收合格后,将补助资金直达农户“市民一卡通”。 转自:远安县人民政府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