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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客户端讯(通讯员伍远亮)为深入推进全国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加强电动自行车各环节整治工作,6月12日,远安县消防救援大队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经信局、公安局、鸣凤镇等多部门针对电动自行车销售、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生产企业和“黑窝点”开展联合检查。 
检查组先后深入辖区雅迪、爱玛、台铃等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门店逐一进行检查。检查组按照各自职能,重点检查在售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合格证、车辆3C认证情况、车辆整车出厂合格证和车辆一致性证书、是否存在非法改装及拼装电动车销售等情况。要求电动车销售门店责任人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勿将手续不齐全、存有安全隐患的电动自行车投放市场,禁止销售不符合工信部公告证明、超标及非法拼改装、报废和来源不明的电动自行车。 
同时,检查组对电动车销售门店责任人开展法律宣传,详细讲解销售存有安全隐患、超标及非法拼改装等情况的电动自行车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着力提升电动车销售门店责任人的守法意识和安全意识,在进货渠道上严把质量关、安全关,杜绝存在安全隐患的电动自行车流入市场,保障消费者知情权,杜绝价格欺骗、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 
此次检查是全县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第四次联合检查,检查组通过“边检查、边指导、边整改”的方式,着力解决非法改装、违法违规生产销售、老旧蓄电池报废回收等问题,全面提升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使用、停放、充电、报废回收等环节安全水平。 下一步,远安县将持续加强部门协作,严格督导检查,广泛开展宣传,加大对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力度,确保辖区安全形势平稳。 |